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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農曆3月17日   
健康生活
2006/11/3
繳納健保費,互助又節稅


民眾95年度的健保費支出,在96年度報稅時,將可全額扣除,不受2萬4,000元保險費列舉扣除額上限的限制。

新修正的所得稅法第17條部分條文,已經在95年6月14日由總統公布生效,增訂列舉扣除健保費不受金額限制。也就是說,民眾在96年5月辦理95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,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,其保險費列舉扣除額可以分成兩筆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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